网站标志
导航菜单
当前日期时间
当前时间:
购物车
购物车中有 0 件商品 去结算 我的订单
商品搜索
商品搜索:
文章正文
《关于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 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作者: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于:2024-03-15 21:17:31    文字:【】【】【

为高水平服务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国际一流金科新区,持续优化创新发展良好生态和营商环境,完善产业政策支持体系,西城园管委会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金科十条”2.0版),于2023年5月22日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金融街服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现修订并发布《〈关于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一、背景依据

2018年5月,“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向社会发布建设,在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关村管委会和区政府签订了共建示范区协议。市政府明确要求,要实现示范区核心区“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品牌、统一服务、统一打造投融资平台”,由市金融局牵头制定支持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西城区、海淀区政府结合自身情况分别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具体措施。2023年5月,区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西行规发〔2023〕1 号,简称“金科十条”2.0)。

西城园管委会每年受理企业申报,进行审核和测算,经管委会内部审核机制和“示范区政策兑现工作组”会议、区政府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年度政策兑现资金。

二、主要内容

新版政策共10条28款,涵盖对金融科技机构入驻发展、金融科技前沿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示范、金融监管工具及成果转化、金融科技产业链相关企业挂牌上市、金融科技特色孵化载体建设、金融科技人才发展、高层级国际开放合作、打造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生态体系的支持内容。

第一条“支持对象”:规定了可享受政策支持的企业和组织类别。金科新区成立以来注册成立或由西城区行政区以外迁入的三类金融科技机构可以享受第二条开办费用补贴和购租房补贴条款,同时对于企业注册地址放宽至西城区行政区全域。经审议后通过的企业可以享受“金科十条”政策支持。

第二条“支持金融科技机构入驻发展”:该条款目的为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落地和加速成长,培育行业头部企业。包括四项条款。其中,开办费用补贴和购租房补贴政策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区综合贡献的100%;发展贡献奖励由区发展改革委根据企业区综合贡献情况负责兑现。

第三条“支持金融科技前沿技术创新”:该条款目的为支持金融科技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促进企业积极探索前沿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创新能力较强的金融科技企业。包括两项条款。其中第一项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兑现,第二项由我委参照科创十条在项目配套、企业获奖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四条“支持金融科技应用场景示范”:该条款为新增条款,目的为引导金融科技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创建,落地一批标杆性的应用场景,并引导在西城区应用且形成示范推广。包括两项条款。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兑现,西城区政府给予配套支持。

第五条“支持创新监管工具及成果转化”:该条款为新增条款,目的为深化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推动更多企业项目入选并落地应用。包括两项条款。分别由市金融局、西城区政府实施。其中,通过测试的创新监管项目在西城区落地转化成企业实体后,根据企业综合贡献给予支持。企业可自落地之日起三年内任意选择一个自然年度的区综合贡献申请。

第六条“支持金融科技产业链相关企业挂牌上市”:该条款目的为充分发挥北交所平台溢出效应,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发展,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包括三项条款。根据市区两级相关上市政策给予支持。

第七条“支持金融科技特色孵化载体建设”:该条款为新增条款,目的为强化金融科技产业承载能力,打造专业化的金融科技楼宇和孵化运营平台。包括三项条款,分别由区发展改革委和西城园管委会依据低效楼宇改造和“科创十条”给予支持。

第八条“支持金融科技人才发展”:该条款目的为鼓励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服务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包括三项条款。其中,区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企业可以申请高管和核心业务骨干人才奖励条款。原则上每家企业享受个人奖励的人才不超过5名,其中核心业务骨干奖励人员数量不超过该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人奖励数量的50%。

第九条“支持高层级国际开放合作”:该条款目的为支持企业开展各项国际交流合作,搭建高端交流平台。包括两项条款,其中第一项由“金科新区政策兑现工作组”对国际机构设立的独立法人主体按照综合贡献、业务规模、市场地位、创新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定,经认定后,分档次资金奖励;第二项由西城园管委会对金融科技领域“一会二赛”及系列专场活动给予支持。

第十条“支持打造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生态体系”:该条款目的为优化金科新区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生态。包括四项条款,其中第一项由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投资促进政策给予支持,第二、三项由西城园管委会依据“科创十条”给予支持。

附则:规定了政策受理机构、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企业注册、税务关系迁出西城区域即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未拨付的支持资金不再拨付,已拨付的支持资金予以退回。

浏览 (19) | 评论 (0) | 评分(0) | 支持(0) | 反对(0) | 发布人: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新闻详情
脚注栏目
|
脚注信息
机电工程网(C) 201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